致广大患者的一封信
广大患者朋友:
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及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,已将“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项目”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。为了更好服务群众,我院对现已开展的4个“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按病种收付费”的相关内容进行以下调整:
一、目前可以开展的病种及相对应的科室:
二、报销政策同前
①以上病种门诊在对应科室就诊后,可根据政策进行报销,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达80%,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达70%。
②医疗费用只包含患者诊断、治疗整个过程中包含的化验、检查、治疗、药品等各项支出,不包含床位费、空调费、护理费等。
③以上4个门诊单病种的费用,不区分甲乙类、不设起付线、不设项目自付比例,以患者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为结算依据。
④以上4个门诊单病种均中医特色明显,治疗以中医药、中医操作为主。
三、注意事项:
①参保人同一病种一个年度内只享受一次门诊按病种收付费。
②如果患者在门诊治疗中因病情较重或因合并症、并发症,需要转科或住院治疗的,可退出门诊单病种的治疗。
③异地就医患者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。
④每个门诊单病种都设有收费标准,并设有标准治疗时间,有统一的中医临床路径,不可超收费标准,不可超标准治疗时间,不可进行与病种诊疗无关的检查或治疗。
⑤患者在我院进行门诊单病种治疗过程中,实行医保审批制度,患者不可同时在其他地方使用医保卡或住院治疗。
◆一审、编辑|刘洋
◆二审|吴超辉
◆三审|尹书东